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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本市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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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做好档案工作,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与本市档案工作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05年8月24日上海市档案局和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出了《关于促进本市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就促进本市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出处 《新上海档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27-28,共2页 New Shanghai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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