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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企业对“顾客”及“顾客财产”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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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发现,一些铁路企业,不论是机务段、车辆段,还是工务段、车务段,均在顾客及顾客财产的界定上存在偏差。其共同的问题是均把顾客界定为其主管上级铁路分局、铁路局和铁道部。随之而来的是把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本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等都作为顾客财产来控制管理,把以顾客为中心变成了以上级为中心。其结果不仅混淆了顾客的概念,冲淡了文件管理、基础设施管理、产品要求识别和确定管理、顾客财产管理和顾客满意管理的本意,而且增加了这些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复杂性和操作难度。这一问题应该引起业界高度重视并加以纠正。
作者 秦惠鸣
出处 《中国质量认证》 2005年第11期68-68,共1页 China Conformity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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