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来,我们从各方面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收缴经费氛围,促进了经费收缴。一是与市人大、劳动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将企业是否依法及时足额计提、拨缴工会经费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企业依法拨缴工会经费。二是与市财政局多次协调,商定凡由财政拨款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给市总工会,减轻了市总收缴经费工作的强度,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把行政拨缴工会经费纳入企业集体合同条款中,进一步明确企业拨缴经费的义务,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5年第11期27-27,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