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察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人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认真进行了传达贯彻,开展了登记核实工作,但这项工作发展并不平衡。为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现作如下通知:
出处
《现代职业安全》
2005年第11期I0019-I0020,共2页
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