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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先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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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改委前不久明确规定,凡批准收费期限已满的公路收费站点,要一律停止收费;对长期占道维修或已不能保证原设计通行能力的收费公路,要研究提出停止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这表明,公路收费问题再次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重视。若在此基础上,各地制定出合理的公路收费政策,保证各方面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仍能获得合理的利益,或许就是治理超限超载“顽症”的“良方”。
作者 林羊
出处 《时事报告》 2005年第9期47-4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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