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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刑事诉讼中的庭前审查程序改革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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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庭前程序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改变了检察院起诉案件的移送方式。原刑事诉讼法要求全案移送审查改为只需要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2.法院开庭的条件由原刑事诉讼法要求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改为只要有明确的起诉书,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复印件或者照片,由实体审查改为了程序审查。3.废除了原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前要求检察院撤诉权和法院的退回侦察权,
作者 尚德芳
出处 《活力》 2005年第10期111-111,共1页 Vi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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