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我国联合收割机行业持续健康地发展,督促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对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黑龙江、河北、河南、陕西、山东、江苏、上海、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12个省、市、自治区47家企业生产的47种产品,合格4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5%。其中,大中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达100%,比小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高出16个百分点。
出处
《农技服务》
2005年第11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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