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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重典惩贪”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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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谈及肃贪,不能不想到明朝初年。在中国刑法史上。明朝独具特色。其最为特别之处,当属以严刑峻罚惩治贪官污吏。尤其明初是著名的重刑时期,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经济犯罪猖獗、腐败现象层出不穷的今天,我们应从明初重罚贪官污吏得到些启示。
作者 蔡志国
机构地区 深水县纪委
出处 《金陵瞭望》 2005年第17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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