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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村敬老院的法律地位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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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敬老院承担着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的任务.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全国建立农村敬老院以来,尤其是1994年国务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997年民政部颁发<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后,农村敬老院建设不断加强,管理逐步规范.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农村敬老院法人地位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敬老院的发展.
作者 柳拯 郭洪泉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05年第1期14-15,共2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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