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设立公益诉讼
现代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及其制度安排,不仅要关注个体预期利益的满足,也要关注合理的利益预期和利益的衡平;既要通过法律保障个人利益,也要兼顾公共利益.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能够为达成这个目标服务的法律制度.①关注社会公平,必须通过法律展现出对所有人的平等关怀,②关注困难群体的权利救济问题.而公益诉讼就是达成这一目标不可或缺的手段.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5年第6期18-22,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