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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林业局鼓励干部职工开发山地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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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洪江市林业局为广泛筹资造林,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投资造林,日前作出规定:凡个人造林在6.7公顷以上的,局里按750元/公顷予以补助;凡列入规划范围内的速生丰产林除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外,还优先保证造林林地清理的林木采伐计划指标;优先安排造林地道路维修资金,并免收林地勘测费等。这一规定出台后,全局干部职工兴奋不已,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原计划到2006年春季以前全市造林2667公顷的任务将提前1年完成,如果加上退耕还林和企业造林,洪江市2004年至2005年春季以前造林面积将达到6.7万公顷。
出处 《湖南林业》 2004年第11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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