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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财政困难的评判标准及主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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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乡财政困难,简单来说就是指县乡政府可支配财力低于其基本财政支出需求。可支配财力包括本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上级政府财力性补助收入以及可用于基本财政支出的预算外收入等,对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一般预算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中用于成本开支部分等作必要扣除。基本财政支出需求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必要的事业发展支出。在转移支付时,通常基本财政支出需求具体由中央财政根据各地财政供养人数、人均开支标准和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系数核定。
作者 张维 何俊杰
出处 《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0期1-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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