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69-71,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