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个阶段从1991年11月到1999年3月。1991年11月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1992年7月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基本规范。这阶段的特点一是评估前须先在国资部门立项,获准同意才可委托评估;二是评估结果须经国资部门确认,确认时审查内容既包括形式要件,如机构和人员是否有相应资格、评估过程是否符合政策、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是否适当等,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34-36,共3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