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2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正式挂牌成立,并于年内经省政府批准,将省级骨干国有及国有参控股企业共39户,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省国资委内设产权管理处,其职责主要是: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定国有资产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42-44,共3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