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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小区停车收费分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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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28日,陕西省建设厅与省物价局共同发出通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作出规定,物价部门制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物价部门制定价格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适当下浮。
出处 《社区》 2005年第20期17-17,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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