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现行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就类别而言主要采取了缓刑、释放后的安置、居中制裁等项目;我国目前在试点省市正在探索实行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主要有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法定项目及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法制教肓、社会公德教育、技能培训、心理矫正等特色性项目;我国来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长足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政府推动、综合治理、社会帮教、工读学校等六十本土基础。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之上,文章从理论和措施的层面提出了一些启示与构想。
出处
《广东法学》
2005年第5期61-66,共6页
Guangdong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