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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出口货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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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保护人民的健康与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以及规定停止进出口的商品,海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禁止进出口货物实行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
出处 《中国海关》 2005年第11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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