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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自求平衡机制的分析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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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化解公民老年风险而提供定期收人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经过长期的改革探索和选择,于1997年7月正式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征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但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显著,加之制度因素、执行因素和社会因素等,基金收人增长缓慢与支付规模不断扩大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截至2002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市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当年总缺口额已达到376亿元。为此,如何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金自求平衡机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作者 李萍
出处 《天津经济》 2005年第11期64-66,共3页 Tianj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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