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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信用证修改函的写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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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用证仍为当前我国出口企业结算货款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来证与买卖合同不符或意外事件影响履约时,卖方就必须致函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及时改证。本文主要阐述了来证与合同不符时,为促进合同顺利执行,卖方应如何撰写出一封诚恳得体的改证函,以求赢得各方的合作,达到及时改证之目的。
作者 倪伟清
机构地区 浙江树人大学
出处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5年第12期38-39,共2页 Heilongjiang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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