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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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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债务重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以现金清偿债务的,支付的现金小于应付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也就是说债务重组所得应列入“资本公积”科目。
出处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5年第22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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