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Li和Thompson(1981)对汉语的时间系统提出了两个假设:1)汉语是一种体态语言,体的表达式很丰富,但缺少语法上的时态;2)由于汉语在表面上具有不确定性,使用时间状语、体态标记语和情态助动词的条件可以根据语用惯例来确定。本文就是在此启发下,运用语法化和类型学的研究成果,根据非范畴化理论考察V2的范畴属性与语法意义。文章认为,V—V结构中(两个V分别称之为V1和V2)的V2在一定程度上经历了非范畴化的过程,表现在与V-V结构运用的体助词减少,V2左向移动紧靠V1,V2对论元的约束力减弱,表达的事件类型受到限制。因此,V2在能够保留其词汇意义的同时,主要充当体态词表示完成体意义,表示V1的行为边界。
出处
《外语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29-36,共8页
Foreign Languag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