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涪陵区检察院自1998年建院以来。狠抓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七年多来.我院职侦局累计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09件222人.其中大要案159件16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00万元.年均立查案件27件.年均查办大要案率达76%。因此.职侦工作连续七年名列全市检察系统前茅.并在2004年度全市职侦工作考核中跃居第一。2005年2月.区检察院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渎职侵权检察局”。多年来其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佳绩.就是涪陵区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中.坚持了“两会制”、“三级决策”、“四个能力”、“五个规范”.切实强化了“四个管理”。
出处
《新重庆》
2005年第11期39-41,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