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的伦理评价实质上就是制度的价值评价。而价值并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物,它是一个关系范畴,是一个有主客体并在一个特定关系方面的质、方向和作用。单从评价主体来分析,个体评价主体是一个个体自由与平等为基本理念的公平合作体系。社会评价主体是指由社会主体对某种价值客体进行的评价,评价内容是社会群体所面对的一定客体的社会价值,反映一定价值客体对于社会本身的意义及其影响。
出处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49-50,共2页
Journal of Jiangsu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