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外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医疗保障法律制度,而我国农村医疗保障覆盖率低、筹资困难、保障形式不一且管理混乱,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主要依据国家政策,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实现农村医疗保障的法制化,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已具备了农村医疗保障立法的现实基础及法律依据。必须通过立法对农村医疗保障模式、保障制度形式、保障基金筹集、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医疗费用、医疗支出范围、农民的权利和义务、管理机构等方面加以规定。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32-34,共3页
Changba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