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以人为本"视野中的法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在法治建设中的法必须积极地推动政治的民主化以及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但我们必须注意,法律在促进这些因素发展的同时,也必须使其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之内,即要坚持一个合理性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既要保持发展,又要维护稳定;既要使社会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又不能让社会出现各种危机,以实现人们的长远利益.这种法对于社会协调发展的追求实际上最有利于实现人的价值,能最有效地保障人的生活的稳定与安全.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04-104,共1页
Changba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