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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网站最低限度内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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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1.本文旨在对各知识产权局因特网网站的形式与内容提供一些指导。本建议不局限于发明专利,还包括各知识产权局处理的所有知识产权。如果某个知识产权局创建新的网站或者改变原有网站的内容或版面,请通知WIPO国际局,以便使国际局建立该局独立URL(统一资源标识)地址的超链接。这些链接列在WIPO网站(http://www.wipo.int)的“Site Addressesof IPOs”)知识产权局站点地址)中。
出处 《专利文献研究》 2005年第5期164-1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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