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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县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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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进一步明确市、县教研室的性质和职能 1.市、县教研室是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是课程、教材、教学改革与创新的专业研究机构,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业务指导的服务机构。
出处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05年第21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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