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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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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股权投资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20%以下资本时,采用成本法;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20%或20%以上资本时,采用权益法。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增加或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应中止采用成本,采用权益法,并进行追溯调整。
作者 张瑞荣
出处 《经济师》 2005年第12期243-243,2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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