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银行界将有货物自行清偿的信用证业务看作一种低风险的资产业务,巴塞尔协议将其风险度定为20%,关键在于国际上银行能够控制信用证项下货物的物权。而国内银行贸易融资实践已经存在并且还在延续着一个沉痛的教训,就是进口信用证业务不能通过贸易中的货物进行自行清偿,贸易真实性存在问题。贸易企业将进口货物销售款挪用于房地产、证券、期货市场或长期填补流动资金缺口,银行没有控制货物的物仪,没有跟踪货物的销售,更没有监督货款的回笼,造成被迫垫付进口信用证款项。
出处
《上海农村金融》
2005年第6期31-32,共2页
Shanghai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