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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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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税制改革后,为支持企业发展,国务院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对部分行业和项目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近年来.对生产企业产品直接与间接出口涉及增值税方面的政策调整较大,但由于政策衔接不够。相关政策出台滞后,致使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出现了许多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作者 刘忠庆 吕波
出处 《财政监督》 2005年第12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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