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农药产品依照《农药管理条例》办理农药登记,在办理农药登记之前及过程中,尤其是在登记的有效成分涉及新近开发的农药品种时,生产经营者通常会遭遇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方面的障碍。新近开发的农药品种很少有不申请专利的,而专利所构成的屏障通常是难于逾越的,但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和时效性的特点,并非每一个开发出来的农药品种在中国都处于专利有效的法律状态,因此,农药品种的知识产权状况是农药登记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者希望了解的。
出处
《新农药》
2005年第5期5-8,共4页
New Pesticid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