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比较法律文化的视野里,中国传统法律是一种以刑事性或者说刑法化为基本特色的公法文化。它突出表现在法典的刑法化、刑法的刑罚化和民事的刑法化等方面。形成这一特色的关键因素是人性恶的法律观、犯罪观和国家权力与观念的发达,而不是所谓的“商品经济不发达”和“社会古老”论。这一特性既是中国社会的体现,又是这个社会保持有序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5年第6期3-15,共13页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