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兰州市厂矿企业职业危害的规律和特点,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取现场调查的方法:①对各类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人员状况、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防护状况、接害工人是否定期职业健康检查进行调查;②对有毒有害作业点进行现场监测。结果①82.26%的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不健全。②77.42%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卫生防护设施不达标,74.19%的个人防护措施不达标。③64.52%的有毒有害作业点未定期进行职业性卫生监测,70.06%的有毒有害作业点有害因素浓(强)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④66.13%的用人单位未开展健康监护工作,61.29%的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工人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结论职业危害在个体私营企业中较为严重,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出处
《职业与健康》
CAS
2005年第12期1932-1933,共2页
Occupation and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