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的“文”是一种符号形式,体现了人的符号活动功能,展示了人的创造本性。其涵义极为丰富,是采色交错,是杂多的统一,是纹理、花纹,是文章、文辞、文字、文词、文采,是鼓乐,是表现形式、是法令条文,是社会与自然界的现象,是人文、天文、地文、水文,是美,是善,是文德;同时,“文”不是现成的,是“与天地共生”,发生构成于终极的构成境域“道”,其自身的缘发构成态表征为“自然”。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74-78,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