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结束了长期以来我国干部人事管理无法可依的状态,使我国公务员制度迈上法律的台阶,《公务员法》有不少创新之处,其中之一是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将法官也纳入公务员。但纵观世界各国,没有任何国家完全将法官纳入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法》的这一创新是与司法改革背道而驰的,与法官高薪制和法官高龄化越步越远,而且法官竞争上岗,也违背法官职业特点。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6期115-118,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