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于1995年根据当时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关于核电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5]27号)对部分核电成本开支范围做了规定.但由于当时核电属起步阶段,还不具备规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还只是探索性的.随着核电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变化,有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已不能满足核电投资者在经营期内建立一个收益稳定、回报均衡的财务模型的需要.由此,本文拟对建立稳定的核电运行财务模型中相关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作一探讨.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24-25,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