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对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没有单列预算和进行分类管理,而是与经常性预算收支混合在一起,这种做法无法体现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两种职能及其两类收支活动的运动特征。随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资两种职能的逐渐分离,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必须建立起独立于公共预算之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来全面掌握经营性国有资本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情况,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再投资的有计划进行。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有利于国有资本出资人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有利于实现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的监管职能,有利于国有资本出资人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者的约束与控制,有利于强化对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完善我国复式预算制度。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19-21,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