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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2005年9月5日国税发[2005]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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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有利于集团公司实施统一品牌战略,促进集团公司加强经营管理,经研究,现就合并(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有关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40-40,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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