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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中国银行业的有效监管体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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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充分发挥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主导作用 (一)在监管内容上要突出以风险监管为核心的原则。一是制定风险监管的长期规划,强化风险监管工作的持续性和预见性。借助高效、科学的非现场监管手段,通过持续监督被监管银行业务、财务状况,组织结构及管理层变动情况,新增业务及产品情况,内外部审计情况,重大事件所反映的管理状况、守法遵规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以及分析比较被监管银行在同类银行业中的表现等,及时修订完善风险监管规划,实施持续性的风险管控措施。二是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和特点,制订可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指标,准确分析、计量和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类型和风险程度。三是风险管控要兼顾创新效率。在实施风险管理的同时,绝不能影响金融创新活动,要以增强和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竞争能力为核心,寻求风险监管与创新的平衡点。通过上述科学的系统化、连续化的风险监管,使监管当局在风险管控过程中始终站在一个整体的、历史的高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形成的历史风险和现实风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纵向和横向比较中发现问题,进而寻求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正确途径。
作者 姚俊峰
机构地区 绥化银监分局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05年第11期14-14,共1页 Heilong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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