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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银行监管综合效能提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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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监管当局的执法水平和力度是有效监管的基础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也越来越快。而金融风险聚集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近几年我国一直将加强金融监管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监管的目标要求来看,仍有较大差距。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就是监管当局执法力度不够。处罚不到位。随着我国加人世贸组织承诺的逐步兑现。在华的外资银行将陆续开办人民币业务。对监管当局提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是监管的公平性。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当局的监管尺度如何把握是无法回避的。因此,监管当局要提高监管效能,首要的是监管力度的加强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对内外银行一视同仁。
作者 李嘉龙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05年第11期21-21,共1页 Heilong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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