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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公布废止181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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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提高行业标准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调整标准体系,加速与国际接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组织有关行业对标龄5年以上的行业标准进行了复审。经过复审在2004年已公布废止356项行业标准,2005年4月15日公布废止361项机械、汽车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近日又以45号公告公布废止了181项黑色冶金、电力、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稀土行业标准。
出处 《质量与市场》 2005年第8期28-28,共1页 Quality &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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