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是融资难,这不仅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尤为重要的是还会影响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与增长。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银行信贷,融资难的直接原因是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不足,而深层次原因则是对民营企业私有产权的法律保障不足。鉴于此,立法应当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深化对私有产权的法律保障,使法律规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应发挥融资担保制度的作用,并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以法律确认互助性融资担保等新型、有益的融资形式。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2005年第6期93-96,共4页
Social Scient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