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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我国暂停从14日进口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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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禽流感等严重动物疫情的传播,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我国畜牧业生产安全,中国决定暂停进口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日本、朝鲜、罗马尼亚、克罗地亚、哈萨克斯坦、南非、蒙古、土耳其、俄罗斯、瑞典等14个发生禽流感国家的禽类及其产品。
出处 《质量与市场》 2005年第11期39-39,共1页 Quality &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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