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把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在我国的推行看成一场棋局,那么.这场棋即将走完它的第六个年头。药品零售企业利益与群众用药安全的博弈.让这场棋从一开始就举步维艰。一方面,自2004年7月1日抗菌药限售之后.众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始抱怨处方来源不足造成了销售量的下降,相关配套措施无法及时到位也使得SFDA在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中频频遭遇困境。另一方面,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领域药学地位的缺失造成群众应享有药学服务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从而使得药品分类管理保障人们用药安全有效的初衷难以得到体现。在这个背景下,今年8月份SFDA出台的《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有着不寻常的意义。该通知对药品分类管理政策所做出的一些调整使得政策更具灵活性和可行性.同时,也在一定范围内促进了对执业药师和药学服务的重视程度。僵局已破。新局顿生。允许各地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按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政策,会否出现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处方登记审核制度会否只是走个过场?药店+诊所的经营方式给药品零售企业带来了方便,给广大的老百姓带来的是什么?药品零售企业层出不穷的促销方式真的给老百姓带来了更多的健康?这些问题.是需要我们来解的新局。
出处
《中国执业药师》
CAS
2005年第12期6-8,共3页
China Licensed Pharmac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