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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管理:破局与新局——[新局]之药店+诊所=新的“医药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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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三年前,想要办家药店,人们最关注的关键词之一可能是距离,与已开药店在一定距离之内才允许开新的药店,这个距离在北京是350米,在杭州是150米,在武汉是100米……2004年,关键词似乎让给了“GSP”,SFDA规定,2004年底前,全国所有县级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这使得许多省级药品管理部门直接把符合GSP作为新开办药店的硬性指标之一。而到了2005年,关键词又变了,变成了“诊所”。
作者 于嘉
出处 《中国执业药师》 CAS 2005年第12期9-10,共2页 China Licensed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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