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北是我国南方水电大省,仅农村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就达654万kW.到目前为止,已开发219万kW.近年来,湖北各地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通过招商引资,民营资本大量涌入,农村小水电开发势头良好.然而,有的民营业主在水电开发中存在急功近利的不规范行为;有的小水电项目仓促上马,掠夺性地进行开发,造成了水电资源的浪费,甚至给当地防洪留下了隐患.为了加快农村水电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民营业主在农村小水电开发中的行为,最近,湖北省计委、省水利厅联合对2002年以来全省新建的农村小水电站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清查,结果不容乐观.现将清查情况和基建程序不规范的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作如下探讨.
出处
《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
2005年第10期21-21,28,共2页
Rural Hydropower & Electrific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