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务员重大过失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探析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公务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是否应由公务员个人承担责任,这似乎是被学界忽略的问题。在实践中,大部分行政赔偿案件都是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公务员基本上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做无法切实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职责统一的原则。借鉴其他国家相关制度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应当要求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陈亚男 沈媛
出处 《理论界》 2005年第12期10-11,共2页 Theory Horiz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英)戴雪(AlbertVennDicey)著,雷宾南.英宪精义[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同被引文献1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