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安全问题及其处理,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就油田而言,对安全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当事者进行处理的操作性制度已经比较健全和完善,但对负有相关责任的领导者的责任追究,尚缺乏制度性措施。因此,在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对安全生产日益重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具有更高要求的形势下,建立油田的安全生产事故领导问责制,对促进油田生产的本质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05年第6期109-111,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Shengli Oilf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