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行政程序法应该研究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法和行政程序法都是有关程序的制度,都是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法,都是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的权力(权利和权益)和义务密切相关的程序法.行政程序法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制约日益扩张的行政权力,侧重在行政行为的事前和事中进行规范和控制,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过程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程序权利进行调整和规定.行政诉讼法则侧重对行政行为的事后进行追究,评析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遵守了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定,并对违法者进行修正和追究,从而对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权益进行救济.两部法律互为影响,互为支撑,相得益彰.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历史进程的加快,行政程序立法也逐步被提上国家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虽然讨论和制定行政程序法要考虑诸多方面因素,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不能忽视的,就是要吸收行政诉讼法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使之互相衔接,互相支撑,相得益彰.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33-36,共4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